按照原诗、词的韵脚和顺序作诗、词唱和。
英use the rhyme sequenee of a poem;
用他人诗作韵脚的原字及其先后次第来写诗唱和。始于 唐•代 白居易 同 元稹 的互相唱和,至 宋 代而大盛。也称次韵。
引清•吴乔 《答万季埜诗问》:“和诗之体不一……用其韵而次第不同者,谓之用韵;依其次第者,谓之步韵。”
鲁迅 《且介亭杂文·病后杂谈》:“这个艳传,那个步韵,比对于华屋丘墟,生民涂炭之惨的大事情还起劲。”
仿他人的诗,依其作韵脚的原字及先后次第写诗唱和。始于唐,大盛于宋。
步韵,又称为“次韵”,是和诗的一种方式,不仅使用被和诗作的韵,还必须用被和诗作韵脚上的那几个字,并且韵字的先后次序都要和被和诗作一样,这就是步韵,是步步跟随之意。步韵诗因为要步原韵韵脚,所以写来难度很大。吴乔《答万季野诗问》说:“步韵最困人,如相欧(殴)而自絷手足也。盖心思为韵所束,于命意布局,最难照顾。今人不及古人,大率以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