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墨刑。
犹墨刑。
引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一编第五章第一节:“因为太子是嗣君不便施刑,把太子的师傅 公子虔、公孙贾 两个大贵族施了黥刑(面上刻黑字),第二天新法完全通行了。”
黥刑,又名墨刑,黵刑,刺字,上古的五刑之一,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,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二年修订《大清律例》时才被彻底废除,前后沿用时间长达数千年。是封建国家刑罚制度中的正刑;在汉文帝废肉刑之后,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中黥刑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被废除,而成为国家刑罚制度之外的一种私刑,根据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和喜怒可以随意使用。到了五代后晋天福年间之后,黥刑又正式成为封建国家刑罚制度中的一种附加刑,直至清末被废除,才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