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为压倒犯人的气焰,用棍棒打刚抓到或解到的犯人的腿或臀,叫“打杀威棒”
例先皇太祖武德皇帝圣旨事例,但凡新入流配的人,须先吃一百杀威棒。——《水浒传》
英awing rod;
旧时犯人收监前,常先施以棒打,使其慑服,称“杀威棒”。
引元•关汉卿 《蝴蝶梦》第三折:“别过枷梢来,打三下杀威棒。”
元•李致远 《还牢末》第二折:“旧规犯人入牢,先吃三十杀威棒。”
《水浒传》第九回:“太祖武德皇帝 留下旧制:新入配军须吃一百杀威棒。”
泛指逼人慑服的殴打。
引元•关汉卿 《救风尘》第一折:“当初 赵 家姐姐劝我不听,果然进的门来,打了我五十杀威棒。”
《醒世恒言·杜子春三入长安》:“説声未毕, 韦氏 已到,按在地上,先打三百杀威棒。”
亦称“杀威棍”。 元•高文秀 《黑旋风》第三折:“牢子云:‘入牢先吃三十杀威棍。’”《说唐》第七回:“凡有解到罪人,先打一百杀威棍,十人解进,九死一生。”
沈从文 《新与旧》:“尤其是那四十下杀威棍,对于一个刽子手似乎更有意义。”
一种刑罚。古代犯人收监前,先施以杖刑,意在挫其凶燄,使之慑服,称为「杀威棒」。
引元·李致远《还牢末·第二折》:「旧规,犯人入牢,先吃三十杀威棒。」
《醒世恒言·卷三七·杜子春三入长安》:「说声未毕,韦氏已到,按在地上,先打三百杀威棒,打得个皮开肉绽,鲜血迸流。」